德国数字与交通部长谈人工智能(AI)创新监管问题
德国联邦数字与交通部官网7月17日发表了部长沃尔克·维辛就人工智能 (AI)监管问题发表的文章。以下是其主要观点:
人工智能成为每个人都在谈论的话题,它已经开始全面改变人们的日常生活:使天气预报变得更好;X射线图像的分析更加精确;交通流量的管理也更加高效,人工智能提供了应对关键社会挑战的机会。
欧盟几年前开始制定法律框架——《人工智能法案》((AI Act),该法案基于风险来考虑问题的方案,从根本上来说是正确的路径。 对用户和企业的要求应随着各种应用的风险而增加,应用于关键基础设施(能源供应、交通管理)的AI系统,应该有不同的规则,而不同于用于度假规划咨询的服务聊天机器人。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如ChatGPT或Dall-E2)的出现,对AI监管的讨论获得了新的推动力。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可以通过分析大量数据生成全新的内容,从而带来全新的可能性,但同时也提出了全新的问题:用户如何知道这样的人工智能是如何编程的?能否信赖其结果?谁对错误决策负责?目前的AI监管方案几乎没有关于这方面的建议,需要新的人工智能监管规定,这也是AI监管的新机会。
将快速发展的技术束缚在僵化的法律框架中,并不是增强欧洲在这一领域竞争力的最佳途径。欧洲需要的是勇气,去接纳创新,而不是限制其发展、设定管束。
具体而言,这意味着不要进一步扩大人工智能法规的适用范围,而是密切跟踪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 - 最好不仅在国家或欧洲范围内,而是全球范围内。早在2023年5月,G7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就为此奠定了基础,并同意立即展开密集讨论。所谓的“广岛人工智能进程”(Hiroshima AI-Process )可能在2023年内为处理生成式人工智能制定共同的基本规范。
对于欧洲来说,将这种行为准则的结果转化为强制性的自我监管是有好处的,已经在云技术背景下以及在打击虚假信息和应受惩罚的仇恨言论的斗争中获得了使用此类工具的重要经验,这些经验现在正在得到应用。AI的新监管需要回答三个问题:
1.要解决什么问题?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目前的问题比答案多。行为准则可以提供明确的指导。这从对用于编程的数据的透明度开始,涉及最低限度的算法开放性,甚至包括为程序员提供培训,以避免偏见。
2.由谁来实施?必须明确的是,不能仅仅让科技巨头独自承担这个责任。Meta、微软等大公司通常不会因为资源不足而难以遵循监管措施。小型和中型企业,特别是那些在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从事细分领域工作的企业以及在欧盟不仅开发尖端技术,而且要进行可持续经营的创业公司,可能会因此受影响。因此,应该让选定的行业组织和标准化机构成为自我管理的核心参与者,因为这些组织代表了中小型企业和创业公司。
3.应该如何跟进管理?强制性的自我管理必须伴随着严格的审查过程。两年后们必须进行全面评估:是否达到了目标?是否需要调整行为准则?或者说是否需要严格监管,并将生成式人工智能纳入人工智能法规中?通过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强制自律作为人工智能监管法案的补充,可以增强欧洲的竞争力,同时表现出敢于创新的勇气。找有价值的信息,请记住Bytecli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