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主要国家及德国对新冠疫苗技术专利保护权处置情况
一、新冠疫苗专利独享与疫苗供应问题
全球已有多种新冠疫苗上市,约5000万人已接种了新冠疫苗,但是疫苗仍不能满足需求,尤其在许多较贫穷的国家,免疫接种进展缓慢,因为疫苗缺乏,无法供应,因此有人提出暂停疫苗专利保护制度,以便其他公司也可以生产疫苗,从而快速增大疫苗供应。
新冠疫苗的专利保护,是基于WTO成员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达成的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即所谓的TRIPS协定(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TRIPS,中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1995年1月1日开始生效),根据该协定药品或疫苗研发者享有广泛的权利,专利保护期长达20年,在专利保护期内,仅允许研发者生产制造他们开发出的药品或者疫苗。
在新冠大流行期间,对疫苗的排他性保护意味着很多人措施疫苗接种机会而丧失性命,许多国际组织和个人,包括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教科文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WHO)等,都呼吁公开获取数据和信息。一些国家已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出申请,希望在新冠大流行期间可以对疫苗的生产采取专利国际例外规则,但遭到国际制药公司的反对。
二、对暂停疫苗专利权的反应
1、疫苗专利批评者认为,应该公开疫苗专有技术
英国伦敦帝国理工学院的佐尔坦·基斯(Zoltán Kis)是研究疫苗生产新途径的专家,他得出的结论是,应该公开疫苗专有技术和专利,这样会解决疫苗缺乏的问题,如果将疫苗技术提供给不同的制造商,可以生产更多的疫苗,这对于战胜新冠流行病是一件好事。
第一种观点认为,新冠疫苗开发得益于史无前例的庞大资助,制药公司在全球大流行的情况下不应该再坚持利润最大化。无国界医生组织指出,制药行业一再声称,知识产权是突破新冠疫苗和药物开发瓶颈的原动力,但这是误传,实际上,制药公司在开发新冠药物方面得到数十亿甚至更多的税收优惠以及基金捐助资金,这种是史无前例的资助才是新冠疫苗的主要推动力。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新冠疫苗是“公共产品”,得益于政府对公立机构的基础研究支持。日内瓦全球卫生中心联合主任苏丽·穆恩(Suerie Moon)指出,几十年来,公立大学为快速研发新冠疫苗奠定了研究基础。她认为各国政府首先应该有责任要求制药公司交出其疫苗新技术,以便全世界尽可能多的的制造商可以开始生产疫苗,她呼吁在当前紧急情况下将疫苗技术作为“全球公益产品”来共享,以使世界上每个人都受益。同样,人权观察组织在一份报告中指出,各国政府负有人权义务,尽可能多地确保共享公共资助的科研成果带来的好处,以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与生活。2020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WHO)已经发出过呼吁,要求专利拥有人将疫苗专利汇集成一个共同的资源库(Pool),将这一条款纳入各国与各制药公司签订的疫苗合同中,但没有一家制药公司同意专利共享。
而反对的声音来自制药公司,他们认为公开专利会失去投资动力,疫苗不可能这么快推出。制药公司不想放弃专利独享权,制药行业代表在过去几个月反复强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才会使发明成为可能,这是促进投入的唯一途径。美国辉瑞公司(Pfizer)总裁阿尔伯特·布尔拉在2020年5月份曾表示,无法支持无知识产权保护的疫苗开发,这种倡议不但是错误而且是危险的。瑞士日内瓦国际药品协会(IFPMA)总经理托马斯·库埃尼(Thomas Cueni)表示,如果制药公司被告知在新冠大流行中取消药物开发知识产权保护,他们不可能全力以赴投入创新,这样会大大推迟疫苗开发出来的时间,根本不可能像现在这么快就推出了可用的新冠疫苗。
三、对疫苗及药物专利保护的替代方案
有专家提出对制药行业获取新冠疫苗生产方面的报酬方式进行根本性变革。来自美国华盛顿只是生态国家组织的经济学家詹姆斯·洛夫(James Love)说,制药行业获利制度需要改变,以改善疫苗的供应,他认为一种方案是建立一个全球基金,从中支付用于开发疫苗或者药物的补贴;另外一种方案是,如果制药公司公开自己专有的疫苗疫苗或药物发明专利,得以让其他公司生产销售该公司发明的疫苗或药物,这种情况下原创公司可以从别的公司销售收入中分得一定份额的报酬。洛夫承认,这种方案操作起来会有困难,但现在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制药公司有放弃对药物/疫苗发明专利独享权的打算,在短期内无法改变传统的专利独断现状,在当前的大流行特殊情况下,洛夫认为有必要通过“强迫”的形式促使制造公司分享其专有技术。已经有不少国家也要求这样做。2020年南非和印度向世贸组织提出了申请,希望有关各国家/地区可以暂停对抗新冠大流行病的疫苗和药物产品专利独享权。世贸组织成员国中有一半以上支持这项申请,但这还不够,因为只有四分之三得多数成员国同意才能通过,2021年3月,负责“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理事会的成员将对此进行正式审议。欧盟、美国、日本和英国等都反对中止专利保护,因为药物开发公司主要位于这些富裕国家/地区,这些国家捍卫目前的专利保护系统。
四、德国反对暂停新冠疫苗专利
德国默克尔总理虽然在2020年4月表示,生产新冠疫苗并将其分发到世界各地是一种全球公共福利 但是德国负责相关事务的联邦司法部目前宣布,没有证据表明是由于保护知识产权而妨碍了疫苗产品供应不足的问题 并认为以劳动分工为基础的生产最重要准则必须是(产品发明)权利人自愿转让生产许可权限,德国联邦司法部坚持将知识产权保护看作是对私营公司开发疫苗的市场激励措施。这意味着,德国反对新冠疫苗暂停专利。
